關于城市總體布局及企業總體布局的相關設置要求
時間:2019-06-25 閱讀:6105次來源:本站
一、城市總體布局的消防安全
檢查要求為:
1)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廠、倉庫,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液化石油氣儲罐區,可燃、助燃氣體儲罐區,可燃材料堆場等布置在城市(區域)的邊緣或相對獨立的安全地帶,并位于城市(區域)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與影劇院、會堂、體育館、大型商場、游樂場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或場所保持足夠的防火安全距離。
2)散發可燃氣體、可燃蒸氣和可燃粉塵的工廠和大型液化石油氣儲存基地布置在城市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并與居住區、商業區或其他人員集中地區保持足夠的防火安全距離。
3)大中型石油化工企業、石油庫、液化石油氣儲罐站等,沿城市、河流布置時,布置在城市河流的下游,并采取防止液體流入河流的可靠措施。
4)汽車加油、加氣站遠離人員集中的場所和重要的公共建筑。
5)地下建筑(包括地鐵、城市隧道等)與加油站的埋地油罐及其他用途的埋地可燃液體儲罐保持足夠的防火安全距離,其出口和風亭等設施與鄰近建筑保持足夠的防火安全距離。
6)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遠離易燃、可燃液體或可燃氣體的生產裝置區和儲存區;汽車庫與甲、乙類廠房、倉庫分開建造。
7)裝運液化石油氣和其他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專用碼頭、車站布置在城市或港區的獨立安全地段。
8)城市消防站的布置應結合城市交通狀況和各區域的火災危險性進行合理布局。
二、常見企業總平面的布局
主要檢查以下內容:
(一)石油化工企業
1.企業區域規劃
2.主要出入口
廠區主要出入口不少于兩個,并必須設置在不同方位。生產區的道路宜采用雙車道。工藝裝置區,液化烴儲罐區,可燃液體的儲罐區、裝卸區及化學危險品倉庫區按規定設置環形消防車通道。
3.企業消防站
消防站的設置位置應便于消防車迅速通往工藝裝置區和罐區,宜位于生產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下風側,且避開工廠主要人流道路。
(二)火力發電廠
1.廠區選址
廠址應布置在廠區地勢較低的邊緣地帶,安全防護設施可以布置在地形較高的邊緣地帶。對于布置在廠區內的點火油罐區,檢查其圍柵高度不小于1.5m。當利用廠區圍墻作為點火油罐區的圍柵時,實體圍墻的高度不小于2.5m。
2.主要出入口
廠區的出人口不少于兩個,其位置應便于消防車出入。主廠房、點火油罐區及儲煤場周圍設置環形消防車通道。
(三)鋼鐵冶金企業
1.廠區選址
儲存或使用甲、乙、丙類液體,可燃氣體,明火或散發火花以及產生大量煙氣、粉塵、有毒有害氣體的車間,必須布置在廠區邊緣或主要生產車間、職工生活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2.圍墻的設置
煤氣罐區四周均須設置圍墻,實地測量罐體外壁與圍墻的間距。當總容積不超過200000m3時,罐體外壁與圍墻的間距不宜小于15.0m;當總容積大于200000m3時,罐體外壁與圍墻的間距不宜小于18.0m。
3.儲罐的間距
實地測量露天布置的可燃氣體或不可燃氣體固定容積儲罐之間的凈距,氧氣固定容積儲罐之間的凈距,不可燃氣體固定儲罐之間的凈距;實地測量露天布置的液氧儲罐或不可燃的液化氣體儲罐之間的凈距,不可燃的液化氣體儲罐之間的凈距,上述凈距均不得小于2.0m。
4.管道的敷設
三、防火間距
(一)防火間距的測量
測量值的允許負偏差不得大于規定值的5%。
(二)防火間距不足時的處理
1)改變建筑物的生產或使用性質,盡量減少建筑物的火災危險性;改變房屋部分結構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級。
2)調整生產廠房的部分工藝流程和庫房所儲存物品的數量;調整部分構件的耐火性能和燃燒
性能。
3)將建筑物的普通外墻改為防火墻。
4)拆除部分耐火等級低、占地面積小、適用性不強且與新建建筑相鄰的原有陳舊建筑物。
5)設置獨立的防火墻等。
四、消防車通道
(一)檢查內容
1.消防車通道形式
具體檢查要求為:
1)工廠、倉庫。工廠、倉庫區內設置消防車通道。對于高層廠房,占地面積大于3000㎡的甲、乙、丙類廠房和占地面積大于1500㎡的乙、丙類倉庫,消防車通道的設置形式為環形,確有困難時,可沿建筑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
2)民用建筑。對于高層民用建筑,超過3000個座位的體育館,超過2000個座位的會堂,占地面積大于3000㎡的展覽館等單、多層公共建筑,消防車通道的設置形式為環形,確有困難時,可沿建筑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道。對于住宅建筑和山坡地或河道邊臨空建造的高層建筑,消防車通道可設置在沿建筑的一個長邊,但該長邊所在建筑立面為消防車登高操作面。
3)沿街建筑和設有封閉內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對于沿街道部分的長度大于150m或總長度大于220m的建筑,設置穿過建筑物的消防車通道。確有困難時,可沿建筑四周設置環形消防車通道。對于設有短邊長度大于24m的內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宜設置進入內院或天井的消防車通道。在穿過建筑物或進入建筑物內院的消防車通道兩側,不得有影響消防車通行或人員安全疏散的設施。
4)汽車庫、修車庫。對于汽車庫、修車庫,消防車道的設置形式為環形,確有困難時,可沿建筑物的兩個長邊設置消防車通道。消防車通道也可以利用交通道路。
5)露天堆場區、儲罐區。應在可燃材料露天堆場區,液化石油氣儲罐區,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和可燃氣體儲罐區,設置消防車道。對于占地面積大于30000㎡的可燃材料堆場,液化石油氣儲罐區,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區,可燃氣體儲罐區,設置與環形消防車通道相連通的中間消防車通道。中間消防車通道與環形消防車通道的交接處應滿足消防車轉彎行駛且消防車通道之間的間距不大于150m的要求。
2.消防車通道的凈寬和凈高
主要檢查消防車通道的凈寬度和凈空高度均不小于4.0m,其坡度不宜大于8%。
3.消防車通道的荷載
消防車通道路面、撲救作業場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溝等能承受大型消防車的壓力即消防車通道的荷載,一般輕、中系列消防車最大總質量不超過11t,重系列消防車最大總質量15~50t。
4.消防車通道的最小轉彎半徑
中間消防車通道和環形消防車通道的交接處必須滿足消防車轉彎半徑的要求。常見消防車回轉時消防車的前輪外側循圓曲線行走軌跡的半徑:一般輕系列消防車大于等于7m,中系列消防車大于等于9m,重系列消防車大于等于12m。
5.消防車通道的回車場
環形消防車通道至少有兩處與其他車道相通,對于盡頭式消防車通道,應檢查其設置的回車道或回車場?;剀噲雒娣e一般不小于12m×12m,高層民用建筑的回車場面積不小于15m×15m,供重型消防車使用時,回車場面積不小于18m×18m。
(二)檢查方法
通過查閱消防設計說明、總平面圖、消防車通道流線圖等資料,了解建筑物的性質、高度、沿街長度和規模,確定是否需要設置消防車通道,并開展現場檢查。
五、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
(一)檢查內容
1.消防車登高面的設置
高層建筑沿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小于一個長邊長度連續布置消防車登高面,此范圍內裙房的進深不大于4m,且在此范圍內設有直通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入口。對于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高層建筑,消防車登高面可間隔布置,間隔的距離不得大于30m。
2.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設置
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與消防車通道連通,場地靠建筑外墻一側的邊緣距離建筑外墻不宜小于5m,且不大于10m;場地的坡度不大于3%,長度和寬度分別不小于15m和8m。對于建筑高度不小于50m的建筑,場地的長度和寬度均不得小于15m。
3.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荷載
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及其下面的地下室、管道和暗溝等,能承受重型消防車的壓力,重系列消防車最大總質量一般為15~50t。
(二)檢查方法
通過查閱消防設計文件、總平面圖和消防車道流線圖等資料,了解建筑高度、規模、使用性質等,確定是否需要設置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并開展現場檢查。